渝地房评经协发〔2007〕12号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为了督促提高我市房地产估价机构整体执业水平,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我市二级以下(含二级)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报告质量抽查暨年度资格审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07年6月15日-6月29日
二、年度资格审核的对象:截止2006年12月31日以前获行政许可的我市二级以下(含二级)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机构不参加年检,但应将报告质量抽查暨年度资格审核需报送的资料报我会备案。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报告质量抽查暨年度资格审核需报送的资料:
(一)重庆市房地产估价机构报告质量抽查暨年度资格审核自查表(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房地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四)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及复印件;
(五)协会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四、本次报告质量抽查暨年度资格审查由各机构自查后向我会报送上述资料,我会将对二级以下(含二级)的机构,随机抽调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组织专家按照《重庆市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定,对本次抽查报告不及格的机构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给予相应的处理并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63654185
联系人:周琳玲 |